我农民不同意动迁能强拆吗(拆迁法院强制条例)

夜行书生 144 次浏览

老肖生活在一个山清水秀的乡村,他在外打拼多年,省吃俭用,终于积攒到了一笔钱回到家乡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了一栋自己喜欢的房子,房子前有自己承包的水塘,后有自己承包的小山林,依山傍水,他带着自己的媳妇一起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比起大城市的钢筋水泥和人情冷漠,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简直是神仙般逍遥快活。

可是,对于他来说好景不长,某一条国家级高速公路需建设需要征收他们村某些田地,国土资源部也批准了征收,而这里面就包括老肖家的房子和池塘山林,尽管拆迁办公室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补偿费用的公开公示,并且且通知老肖可以去领补偿款了,可是老肖内心一直很排斥,他觉得钱买不来他现在安定快乐的生活,买不来他自己建设的家园。拆迁办于是把拆迁款打到了村集体账户,告知老肖可以随时去领,并且通知老肖在1个月内清理鱼塘和建筑物内生活用品,老肖置之不理。

在到了限定日期后,镇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把老肖的鱼塘填平、把老肖的房屋拆除了,这让老肖十分痛心,他的家园就这样没有了,他非常激动,和拆迁人员拉扯时还受伤了。事后他提起了行政诉讼,认为镇政府违法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征地是国土资源部批的,拆迁办已经赔钱了,而且已经给了老肖期限,看起来已经做得很周全了,老肖仍不配合的情况下,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吗?

金宝每日说法要告诉大家答案是镇政府是违法的!

它的法理是这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照上述法规规定,在老肖拒不迁移青苗及相关附着物的情况下,应当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交出土地,对方在限期内不配合的,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镇政府政府无强制执行的权力。镇政府强制填平老肖承包的鱼塘,强制拆除老肖住宅房屋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其实,政府就缺乏一个法定程序,那就是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经过法院批准了,就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一样的。由于很多地方政府缺乏法律知识,所以市场会有这种政府违法的情况发生,一定要应以为戒!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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