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看余杭】
一、 申请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余杭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余杭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注意:6月上旬将开展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23届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及其他2023届本(专)科应届毕业生须在第二批次报名,认定工作通告将于5月29日左右在余杭门户网站发布。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申报
2023年4月14日至4月2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报名后请尽快加入QQ工作群:
310347441(高中教资群)
332457930(小学教资群)
472349445(初中、幼儿园群)
2. 政策咨询
2023年4月14日-5月3日,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余杭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或QQ群),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体检安排
2023年5月4日-11日(仅工作日),体检实行分流错时,具体时间将于4月27日左右通过QQ工作群通知,届时请申请人根据安排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事项详见正式通告。申请人未在此时间段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视作放弃本次认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1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体检地点: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余杭区瓶窑镇羊山湾路8号)门诊楼3楼体检中心。
4. 电子材料提交及审核
①2023年上半年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试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在网报时上传相应材料(详见附件3)。
②申请人请将一张制证用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一致)装入信封,信封上和照片背面写清:体检编号 身份证后六位 姓名,在体检时投入体检中心护士台指定信箱,或邮寄至: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1室(叶老师收),体检编号会于4月27日左右公布在QQ群中。
5.受理认定
6月9日左右公布受理认定结果,如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认定通过。
6.送达阶段
证书制作完成后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快递费用由余杭区教育局承担)。
小贴示
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571—86232729;
通讯地址: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1室。
申请人请仔细阅读《通告》及相关附件,《2023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第一批次)》完整版见余杭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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