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总统制(中国集体领导体制pdf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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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制定宪法时,其中规定中国要设国家主席一职。

但是,为什么要设国家主席呢?

这是中国人民的杰出领袖毛主席的深谋远虑和治国理政智慧。

1954年3月,毛泽东修改和审定了宪法草案初稿说明,其中他对中国为什么要设国家主席一职作过详细的解释。他说:

为保证国家安全起见,设了个主席。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有议长(在起草宪法过程中,曾一度考虑在全国人大设议长、副议长,后改为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有总理,又有个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个地方同时都出毛病。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了毛病,那毫无办法,只好等四年再说。设国家主席,在国务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间有个缓冲作用。

国家机构设国家主席,这同党中央领导班子分一线、二线和当时正在酝酿的党内设副主席和总书记,是出于同样的考虑。这是毛主席为保证党和国家的安全而对领导体制提出的重要建议。

为此,毛主席还提出设国家副主席的问题。他在宪法草案的最初稿上批示:

设副主席一人,主席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代理之。

后来,他又在草案四读稿上批示:副主席受委托得代行主席部分职权,此点必须加入。

以后,这些内容都写入了宪法。

但是,为了平衡和监督国家主席,毛主席又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国会,我们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反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倒可以罢免国家主席。国家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并服从于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这一条,是毛泽东提出并再三坚持的。

这是毛主席治国理政的大智慧,以后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领导体制。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治国录:毛泽东与1949年后的中国》(共四册)一书记述了1949年后毛泽东的治国历程以及巨大成绩,为读者喜爱的历史畅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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