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遗产,不同的人存在不同的认识。
有人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因为死亡赔偿金是赔给死者的。
也有人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理由是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而是赔给死者近亲属的。
可见,之所以不同的人对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遗产这个问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根本原因在于对死亡赔偿金到底是赔给死者的,还是赔给死者近亲属的这个问题存在着不同认识。
事实上,以上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既不完全错误,也不完全正确。
按照现行法律,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遗产,需要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才能得出完全正确的答案。
具体而言,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进行讨论。
一是人身损害性质的死亡赔偿金
所谓人身损害性质的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受到外力或者第三人的伤害而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
这种性质的死亡赔偿金包括侵权赔偿、工伤赔偿、国家赔偿等。
之所以将侵权赔偿、工伤赔偿、国家赔偿等归纳为人身损害性质的死亡赔偿金,是因为这些赔偿与人寿保险性质的赔偿存在一个显著的区别,那就是,这些赔偿并不存在独立于死者之外的受益人概念,而人寿保险性质的赔偿则可能存在独立于死者之外的受益人。这个区别将直接导致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死者遗产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答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人身损害性质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最高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指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人身损害性质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理由,简单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
01 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的事实在死亡后所产生的。
02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一旦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不再享有民事权利。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给死者的,而是赔给死者近亲属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精神损害抚慰和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
二是人寿保险性质的死亡赔偿金
所谓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
人寿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主要有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其中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在人寿保险中,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人。
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遗产,需要根据被保险人自己是不是唯一受益人而有所区别。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形:
(1)被保险人(也就是死者)自己是唯一受益人,那么死亡赔偿金就属于遗产;(2)投保人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不明确,死亡赔偿金也是遗产;(3)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死亡赔偿金也属于遗产;(4)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死亡赔偿金也是遗产;(5)被保险人死亡时,有其他受益人,且受益人未丧失或放弃受益权的,则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之所以特定情形之下的人寿保险性质的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是因为人寿保险性质的死亡赔偿金是保险公司基于射幸事件的发生而依照人寿保险合同约定所支付的赔偿,并不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
总结来说
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属于遗产,并不是非黑即白的问题。它的正确答案是:人身损害性质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人寿保险性质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唯一情形是被保险人死亡时有其他受益人且受益人未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其他情形下的人寿保险死亡赔偿金都属于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