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1月20日消息,据报道,自2019年1月8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众所周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品也成为一些人日常必备保健、食疗产品。基于此,部分不法商家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采取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传销等不法手段,甚至以中老年群体为对象进行非法营销,把消费者的血汗钱乃至看病钱、养老钱掏空。因此,是该从严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了!有必要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洗刷保健品污名,避免无辜者被宰割。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品须经卫生部门审查确认,生产者须经省级卫生部门审查批准。根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由上可知,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广告等作了诸多限制。但遗憾的是,当前的保健品市场,诸多无良商家的行为几乎突破了上述各种红线,让保健品成为诈骗和传销的代名词。如一些商家通过赠送小礼品等吸引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或免费体检,以诱导、夸大保健品功效、打亲情牌等方式兜售保健品,骗取老年人血汗钱。
而老年群体由于信息滞后,防诈骗能力弱,极易上当受骗。一些诸如权健之类的商家更是打着各种旗号,以直销保健品为载体从事拉人头、洗脑等传销活动。不客气地说,当前市场上,完全合规合法,与欺诈、假冒伪劣、传销等劣迹不沾边的保健品很少。甚至有消费者因为迷信保健品的包治百病而拒绝治疗,进而导致病情恶化,保健品则沦为谋财害命的帮凶。
监管部门理当像重视食品安全那样规范保健品市场。具体而言,势必严格落实保健品研发、生产、广告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严格禁止从事有关活动。并严厉惩戒制假售假、欺诈销售、传销等行为,甚至有必要追究涉事者刑事责任。诸如权健式直销,早已触犯刑法,理当及时惩戒。
同时,由于会销(以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销售)早已沦为主要违法手段,不妨实行保健品会销备案或审批制度,禁止在非备案场所从事会销活动。且加大场所出租、提供者责任,明知或应知有非法会销活动而依然提供场所的,追究相应责任。还可要求组织者对会销现场录音录像,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时,可作出对其不利的处理。惟有如此,方能有效整肃市场乱象,让保健食品回归本源。法制日报 史洪举
稿件编审:贾宝元 编辑: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