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观后感(乡土中国感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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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七十多年前所写的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论文集。七十年过去了,中国经历过多次思想变革和社会变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正以积极的步伐飞速发展,向着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迈进,在今天读这本书,既能找到书中所述在现实中的投影,也能感受到社会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和变化。

究其原因,一方面,乡村仍然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文化在不断受到外来文化、现代文化冲击和洗礼的同时,一部分乡土社会的观念和行为仍根深蒂固地保留下来;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历了空前巨变,我们已经从过去落后的农业社会变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即是工业大国,又是农业大国,大批乡村人口涌进城市,城镇化率即将达到60%,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和农村生产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基于此,我们的乡土社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譬如书中说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熟人社会、传统家族制度、厌讼情节和无讼追求等等,因为长期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城市化进程、法治化的不断推动,已经或多或少被改变了。乡村熟人社会在向城市陌生人社会演变,传统家族制度被现代文明逐渐撕碎、淡化,人们对诉讼从普遍厌恶排斥到渐渐包容接纳,通过诉讼寻求解决矛盾、维护权益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打官司成为人民维权的有力工具。

由此也带来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冲突,譬如在法律上是禁止的事情,可能在乡土社会的秩序中却是可以被理解被原谅的,反之亦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譬如乡村留守儿童和老人、青壮年劳动力流失、教育危机、道德危机、城乡之间的隔阂等等。

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认识到法律在解决乡土社会转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积极作用——传统社会秩序机制在社会转型中逐步衰落,矛盾纠纷的解决开始更多的依赖法律的力量;同时也要认识到法律施行所遇到的客观环境——乡土社会依旧存在,传统的习惯、风俗、观念仍将长期存在,因此要尽可能寻找乡土社会与法治社会的连接点,法律规定和乡约民俗的结合点,解决好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冲突。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乡土社会是我们当前的现实国情,相信随着时代的继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乡土社会必将步入法治社会。​​​

来源:宁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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