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隶属山东省滨州市,地处山东省北部,因韩信自燕伐齐屯兵于古笃马河之阳得名。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总面积793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1个乡。
阳信县是中国鸭梨之乡、中国优质麦生产基地县、中国畜牧百强县、中国不锈钢生产基地县。
夏、商为蒲姑国领地,周为齐国地。秦属厌次县。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置阳信县。据《太平寰宇记》:“县在河曲之中。”据《武定府志》:“信水之阳也,钩盤河,径县境。至城南十里为信河。”按古为信水之名,且汉阳信故城,在今无棣县境,并无今县治,似有误。据《清史稿》:“县西南钧盘自惠民县入,迳红庙庄,一曰信河,县氏焉。”因治所为韩信自燕伐齐屯兵之地,又居古笃马河之阳,县名由此而得。
东汉初属冀州刺史部渤海郡。东汉延康元年(220年)改属乐陵郡。曹魏时沿之。
北魏熙平二年(517年)并瀛冀二州为沧州,不久改为沧州郡,阳信随属沧州郡。
唐贞观八年(634年)阳信县改属德州。五代属棣州。北宋属河北东路棣州。
金属山东东路棣州。元属中书省济南路棣州。
明初属山东省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棣州为乐安州。明宣德元年(1426年)改乐安州为武定州,阳信县随属之。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阳信县属山东省武定府。
中华民国初期属山东省岱北道。民国三年(1914年)属济南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改属岱北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制直隶于山东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第五行政督察区,后改属鲁北行政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共产党始建抗日民主政府,属冀鲁边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月冀鲁边区与清河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阳信县属渤海行政区第二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属垦利专区。1950年5月改属惠民专区。1958年11月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同年阳信县并入无棣县,属淄博专区。
1961年撤淄博专区复置惠民专区,同年10月复置阳信县,属惠民专区。1978年属惠民地区。1992年3月,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阳信县随属。2000年,撤地改市,在滨州地区原有行政区域建立滨州市,阳信县随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