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鲁指办发〔2022〕11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自5月4日起,核酸检测对所有人员免费,所需费用由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请各核酸检测采样机构(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将5月4日0时起未按规定收取的核酸检测费退还交费人。
交费人难以查找的,应当公告查找;交费人也可凭交费凭证直接到原收费单位退款。拒不退还的,可直接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对于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多收价款,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五)项之规定从重处罚。
